關于宣傳貫徹《安徽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通知
建市函〔2021〕169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廣德市、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于2020年12月25日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20第38號),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現就《條例》宣傳貫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強責任意識
《安徽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修訂實施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六穩”“六保”的重大舉措,對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采取更加務實的舉措,全面做好《條例》宣貫工作。
二、加強學習宣傳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要將《條例》列入中心組學習內容。要在城市街道、小區、公園、廣場、工程項目現場等,采取懸掛標語、播放滾動字幕、發放《條例》宣傳材料等方式,集中開展《條例》宣傳活動;充分發揮電視、報紙、網絡、微博、微信等新聞網絡媒介作用,采取制作專題節目、發表宣傳文章、刊登《條例》或解讀材料等方式,廣泛宣傳《條例》內容,著力營造宣傳《條例》、貫徹落實《條例》的濃厚社會氛圍。
三、抓好貫徹實施
(一)全面開展培訓。各級住房城鄉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要采取專題講座、集中授課、知識競賽等方式,組織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認真學習《條例》立法背景、意義和重大部署,準確理解把握《條例》的主要內容,切實做到全面掌握、綜合運用。要將《條例》納入執法培訓的重點內容,重點做好領導干部、法制機構負責人和執法骨干的學習培訓,提升建筑市場執法、管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建筑業協會要強化服務,對會員單位開展公益性培訓。
(二)抓好制度落實。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據職責,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加強《條例》的配套制度建設,全面清理與《條例》相抵觸、不相適應的規范性文件,確保建筑市場管理制度體系合法、科學、完備。要制定和完善扶持建筑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建筑業企業競爭力,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三)加強監督管理。各級住房城鄉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要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認真查找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依法強化建筑市場監管。要研究新形勢下建筑市場監管的內容、手段和方式,進一步完善建筑許可、招標投標、工程監理、質量安全監督等制度,依法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檢查。
(四)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各級住房城鄉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建筑市場整頓規范工作,把貫徹執行《條例》納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決查處圍標串標、資質掛靠、轉包、違法分包、專業技術人員“掛證”以及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建筑市場環境。
(五)強化協調配合。各級住房城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建筑市場統一監督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強與發展改革、交通運輸、水利、財政、市場監督管理、城市管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協調和配合,切實解決相關困難和問題,形成做好建筑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合力。
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在宣貫工作中的經驗做法、有關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聯系電話0551-62871504 傳真:0551-16287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