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中國傳統村落實施掛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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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中華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要求,推動傳統村落保護傳承和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通知,決定統設置中國傳統村落保護標志,實施掛保護。
根據通知,保護標志由中國傳統村落徽志、主題詞、村落名稱、二維碼、監制單位、公布日期6部分組成。中國傳統村落徽志、主題詞、監制單位按統樣式及內容制作,村落名稱、二維碼、公布日期按照每個村落實際情況確定具體內容并按統樣式制作。
中國傳統村落標志(以下簡稱“標志”)為懸掛匾,可用于室內或室外懸掛展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提供標志樣式,各地根據當地特色選擇適宜材質制作,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按定比例放大制作成碑狀標志,但文字、內容等應與保護標志要求致。民族自治地區可另外設立少數民族文字書寫(鐫刻)的標志,內容應與漢字內容相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全數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都要設置標志,各地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掛工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掛保護工作(含標志制作)。標志的知識產權屬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除用于中國傳統村落掛保護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來源:請輸入文章來源 編輯: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