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總承包模式有哪些內容
1045
1.施工總承包的含義
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將所有施工任務發包給--個施工單位或由多個施工單位組成的施工聯合體或施工合作體,施工總承包單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務。當然,經發包人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根據需要將施工任務的部分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
與施工平行發承包相似,采用施工總承包模式發包的-般工作程序為:施工圖設計完成+施工總承包的招標投標- +施工 →竣工驗收。般情況下, 招標人在通過招標選擇承包人時通常以施工圖設計為依據,即施工圖設計已經完成,不確定性因素減少了,有利于實
行總價承包。施工總承包合同- -般采用總價合同。
2.施工總承包的特點
1)費用控制
(1)在通過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時,- -般都以施工圖設計為投標報價的基礎,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較有依據。
(2)在開工前就有較明確的合同價,有利于業主對總造價的早期控制。
(3)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則可能發生索賠。
2)進度控制
(1)般要等施工圖設計所有結束后,才能進行施工總承包的招標,開工日期較遲,建設周期勢必較長,對項目總進度控制不利。
(2)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控制和協調由施I總承包單位負責,而項目總進度計劃的編制、控制和協調,以及設計、施工、供貨之間的進度計劃協調由業主負責。
3)質量控制
項目質量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施工總承包單位的選擇,取決于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業主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依賴較大。
4)合同管理
業主只需要進行- -次招標, 與個施工總承包單位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減小,對業主有利。
在國內的很多工程實踐中,業主為了早日開工,在未完成施工圖設計的情況下就進行招標選擇施工總承包單位,采用所謂的“ 費率招標”,實際上是開口合同,對業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資控制十分不利。
5)組織與協調業主只負貴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及組織協調,工作量大大減小,對業主比較有利。
總之,與平行發承包模式相比,采用施工總承包模式,業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減小了,組織和協調工作量也大大減小,協調比較容易。但建設周期可能比較長,對項目總進度控制不利。
來源:請輸入文章來源 編輯: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