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及歷史建筑保護工作的意見》政策解讀
、《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及歷史建筑是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歷史傳承的重要載體,保護好、利用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區及歷史建筑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大戰略任務。歷來重視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及歷史建筑保護工作,1982年建立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2003年建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制度,并相繼建立了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保護制度。《文物保護法》、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安徽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成為重要保障。新時期,歷史文化保護工作不斷加強,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歷史文化保護提出要求,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了相關任務目標。為貫徹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定文化自信、加強歷史文化保護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積發揮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及歷史建筑在傳承和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塑造城鄉特色風貌、推動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我廳制定了該意見。
二、《意見》制定過程
我廳在《意見》制定期間分別赴黃山、宣城、池州、安慶等歷史文化資源富集地區調研,通過現場走訪、召開座談會,圍繞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利用與管理制度、既有建筑風貌提升和微改造、歷史街區的活化利用、歷史建筑修繕、居民生活條件的改善、等問題,展開多次討論。《意見》征求了各市及有關專家意見,通過廳合法性審查并經廳長辦公會審議。
三、《意見》主要內容
《意見》共3部分12條,主要內容如下:
第部分為總體要求。要求堅持真實保護、整體保護,系統保護城鎮歷史格局,堅決防止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建設性破壞行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注重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加強合理利用,充分發揮歷史文化遺產使用價值。
第二部分為主要任務。強調了三個方面重點工作:
是系統構建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體系。
二是深化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健全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機制。
三是強化歷史建筑保護利用,推進歷史建筑普查建檔掛保護,實施歷史建筑測繪建檔工作三年行動計劃。
第三部分為工作保障。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是提高保護意識,健全保護制度。
二是依法推進保護工作,有利于精細化管理。
三是加強人才培養,做好資金保障。
四、《意見》主要特點
是強化政治站位,認真遵循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歷史文化保護的指示和要求,完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歷史文化保護的工作部署。注重積融入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全局性工作。
二是突出重點任務。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廣東考察時重要講話精神進步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 文物局關于部分保護不力歷史文化名城的通報》等精神,完全梳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推進的重點工作,以及省委省中國關于歷史文化保護的相關要求,明確了各項工作的任務目標、政策措施、實施時序。
三是突出負面清單。明確在保護范圍內從事房屋建設活動,以及開展的道路廣場、供水、排水、供電、環衛、消防等基礎設施建設,不得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對其傳統格局、歷史風貌、空間尺度和歷史環境景觀造成破壞;對于商業型和商住混合型歷史文化街區,應堅持以歷史文化價值為主導,避免過度商業化;對居住型、商住混合型歷史文化街區,不得違背群眾意愿搬空原住民進行商業、旅游開發;不得違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進行街區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