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項目進度控制的目標和任務
建設工程項目總進度目標
、建設工程項目的總進度目標的內涵
建設工程項目的總進度目標指的是整個項目的進度目標,它是在項目決策階段項目定
義時確定的,項目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在項目的實施階段對項目的目標進行控制。建設工程
項目總進度目標的控制是業主方項目管理的任務(若采用建設項目總承包的模式,協助業
主進行項目總進度目標的控制也是建設項目總承包方項目管理的任務)。在進行建設工程
項目總進度目標控制前,先應分析和論證目標實現的可能性。若項目總進度目標不可能
實現,則項目管理者應提出調整項目總進度目標的建議,提請項目決策者審議。
在項目的實施階段,項目總進度不僅只是施工進度,它包括:
(1)設計前準備階段的工作進度;
(2)設計工作進度;
(3)招標工作進度;
(4)施工前準備工作進度;
(5)工程施工和設備安裝工作進度;
(6)工程物資采購工作進度;
(7)項目動用前的準備工作進度等。
二、建設工程項目總進度目標的論證
建設工程項目總進度目標論證時,應分析和論證上述各項工作的進度,以及上述各項
工作交叉進行的關系。
在建設工程項目總進度目標論證時,往往還沒掌握比較詳細的設計資料,也缺乏比較
完全的有關工程發包的組織、施工組織和施工技術方面的資料以及其他有關項目實施條件
的資料,因此,總進度目標論證并不是單純的總進度規劃的編制工作,它涉及許多工程實
施的條件分析和工程實施策劃方面的問題。
大型建設工程項目總進度目標論證的重要工作是通過編制總進度綱要論證總進度目標
實現的可能性。總進度綱要的主要內容包括:
(1)項目實施的總體部署;
(2)總進度規劃;
(3)各子系統進度規劃;
(4)確定里程碑事件的計劃進度目標;
(5)總進度目標實現的條件和應采取的措施等。
建設工程項目總進度目標論證的工作步驟如下:
( 1 )調查研究和收集資料;
(2)進行項目結構分析;
(3)進行進度計劃系統的結構分析;
(4)確定項目的工作編碼;
(5)編制各層(各級)進度計劃;
(6)協調各層進度計劃的關系和編制總進度計劃;
(7)若所編制的總進度計劃不符合項目的進度目標,則設法調整;
(8)若經過多次調整,進度目標無法實現,則報告項目決策者。
三、建設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系統
建設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系統是由多個相互關聯的進度計劃組成的系統,它是項目進度
控制的依據。由于各種進度計劃編制所需要的必要資料是在項目進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
因此項目進度計劃系統的建立和完善也有個過程,它也是逐步完善的。圖2Z103011所
示是- -個建設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系統的示例,這個計劃系統有4個計劃層次。
由于項目進度控制不同的需要和不同的用途,業主方和項目各參與方可以編制多個不
同的建設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系統,如:
(1)由多個相互關聯的不同計劃深度的進度計劃組成的計劃系統;
(2)由多個相互關聯的不同計劃功能的進度計劃組成的計劃系統;
(3)由多個相互關聯的不同項目參與方的進度計劃組成的計劃系統;
(4)由夠個相互關聯的不同計劃周期的進度計劃組成的計劃系統。
由不同深度的計劃構成的進度計劃系統包括:
(1)總進度規劃(計劃) ;
(2)項目子系統進度規劃(計劃) ;
(3)項目子系統中的單項工程進度計劃等。
由不同功能的計劃構成的進度計劃系統包括:
(1)控制性進度規劃(計劃) ;
(2)指導性進度規劃(計劃) ;
(3)實施性(操作性)進度計劃等。
由不同項目參與方的計劃構成的進度計劃系統包括:
(1 )業主方編制的整個項目實施的進度計劃;
(2)設計進度計劃;
(3)施工和設備安裝進度計劃;
(4)采購和供貨進度計劃等。
由不同周期的計劃構成的進度計劃系統包括:
(1) 5年(或多年)建設進度計劃;
(2)年度、季度、月度和旬計劃等。
在建設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系統中各進度計劃或各子系統進度計劃編制和調整時必須注
意其相互間的聯系和協調,如:
(1)總進度規劃(計劃)、項目子系統進度規劃(計劃)與項目子系統中的單項工
程進度計劃之間的聯系和協調;
(2)控制性進度規劃(計劃)、指導性進度規劃(計劃)與實施性(操作性)進度
計劃之間的聯系和協調;
(3)業主方編制的整個項目實施的進度計劃、設計方編制的進度計劃、施工和設備
安裝方編制的進度計劃與采購和供貨方編制的進度計劃之間的聯系和協調等。
正如前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多種類型,代表不同方利益的項目管理(業主方和項
目參與各方)都有進度控制的任務,但是,其控制的目標和時間范疇是不相同的。
建設項目是在動態條件下實施的,進度控制也就必須是-個動態的管理過程,它由下
列環節組成:
(1)進度目標的分析和論證,以論證進度目標是否合理,目標有否可能實現。如果
經過科學的論證,目標不可能實現,則必須調整目標。
(2)在收集資料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進度計劃。
(3)定期跟蹤檢查所編制的進度計劃執行情況,若其執行有偏差,則采取糾偏措
施,并視必要調整進度計劃。
如只重視進度計劃的編制,而不重視進度計劃必要的調整,則進度無法得到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