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安徽省建筑市場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政策解讀
2021年7月19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安徽省建筑市場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以下簡稱《辦法》),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出臺《辦法》
為科學公正地評價安徽省建筑市場勘察設計企業信用,強化企業誠信意識,推進行業信用建設,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
二、《辦法》的依據是什么
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7〕241號),2019年以來,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了《安徽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市〔2019〕89號)、《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涉企信用信息歸集應用管理暫行辦法》(建審〔2020〕66號)、《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涉企信用信息目錄(2020年版)》和《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2020年版)》(建審函〔2020〕977號)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為制定《辦法》提供了較為充分的依據。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辦法》分總則、信用信息認定和歸集、信用評價、監督管理、附則共5章21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制定目的、依據和適用對象,省市、縣主管部門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的職責。
(二)信用評價內容、企業信用信息的構成,信用信息認定和歸集的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和錄入具體要求,以及信用信息異議申請和處理規定。
(三)信用評價原則,信用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企業信用分和信用等級的構成等。
(四)信用信息的認定、歸集、評價、申訴等管理工作要求。
(五)本辦法實施時間。統一全省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工作。
四、信用評價的對象是什么
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具有工程勘察或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
五、信用評價的主管部門及職責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全省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管理工作,制定全省統一的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建立和完善“安徽省住建行業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以下簡稱“省信用系統”),公開全省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指導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工作。
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管理工作,依據本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通過“省信用系統”認定、審核、更新、歸集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企業信用信息。
六、信用評價的內容是什么
信用評價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良好行為信息、不良行為信息,以上三者構成企業信用信息。
基本信息是指企業注冊登記信息、資質信息、工程項目信息、注冊執業人員等。
良好行為信息是指企業在勘察設計活動中獲得縣級以上行政機關或群團組織表彰獎勵等信息。
不良行為信息是指企業在勘察設計活動中違法違規受到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信息,以及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其他不良行為信息。
七、怎么進行信用評價
信用評價實行計分制,根據企業信用分評定企業信用等級。信用等級最高5A,最低1A,評價標準為:5A(91分以上)、4A(81-90分)、3A(70-80分)、2A(60-69分)、1A(59分以下)。
企業信用分由基本信用分、良好行為信用分、不良行為信用分三部分組成。其中,基本信用分80分;良好行為采用加分制,最高加分20分;不良行為采用扣分制,直至總分扣完為止。企業信用分最高100分,不設負分。
信用評價具體內容和計分規則見《安徽省建筑市場勘察設計企業信用評價計分規則》,
企業信用分和信用等級由“省信用系統”按照本評價辦法和評價標準自動形成,并隨企業信用信息的變化動態調整。
信用評價按勘察、設計分類進行,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分別評定其勘察信用等級和設計信用等級。
八、如何保證信用評價公開、公平、公正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定期核查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信用信息歸集情況,對于應歸集而未歸集或未及時歸集信用信息的,以及在信用評價工作中設置信用壁壘的,將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整改。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認定歸集審核確認制度,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對于歸集虛假信用信息,故意瞞報信用信息的,依法追究主管部門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建立異議信用信息申訴與復核制度,公開異議信用信息處理部門和聯系方式。企業對信用信息及其變更等存在異議的,可以向認定、歸集該信用信息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異議信用信息進行核實,并及時作出處理。
信用評價工作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對信用評價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行為,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舉報。